
合肥臥濤生產力促進中心有限公司
認證資料 Certification Data
合肥臥濤生產力促進中心有限公司
- 聯系人:江漁
- 所在行業:服務-商務服務-其它商務服務
- 經營模式:服務商
- 主營產品:高新技術企業,專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 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合肥高新區柏堰科技園香樟大道188號科研樓A幢1101室
- 供應產品:2
合肥市支持集成電路產業加快創新發展若干政策申報條件
發布時間:2021-01-27關于合肥市支持集成電路產業加快創新發展若干政策申報條件、材料盤點如下,哪些企業屬于該項目范圍?需要滿足怎樣的申報條件?下面臥濤小編就來詳細盤點下。
合肥市支持集成電路產業加快創新發展若干政策申報條件
一、申報類別
(一)支持新產品設計。
1. 申報條件
(1 )企業上一年度開展工程產品首輪流片;
(2)“工程產品”是指經過全掩膜板(Full Mask)流片,達 到設計要求后,可以提供給集成電路系統整機廠商進行芯片性能 測試及示范應用的芯片產品;
(3) “首輪流片”是指集成電路設計企業首次與集成電路制 造企業簽訂流片合同。
2. 申報材料
(1) 資金申請報告(主要包括:申報單位基本情況、新產 品研發情況等);
(2) 首輪流片合同或掩膜版制作合同、及劃款憑 證等相關材料;
(3) 首輪流片產品清單及相關情況說明(包括產品主要功 能、技術指標、與公司其他相關產品的差異說明等);
(4) 首輪流片產品的知識產權證書(布圖登記證書或其他
與之相關的授權專利)。
(二)支持企業研發投入——①研發設備及工具。
1. 申報條件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裝、測 試、裝備及材料等產業鏈企業;
(2)上一年度實際購置關鍵研發設備及工具合計金額達到 50萬元及以上。
2. 申報材料
(1)資金申請報告(主要包括:申報單位基本情況,研發 機構建設及運行情況、相關業績等);(2) 上一年度購置的關鍵研發設備及工具清單、購置合同
、研發投入專項審計報吿及其附件; -
(3) 企業設立技術研發機構材料(可提供市級及以上 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的認定文件)。
(三) 支持企業研發投入——②標準。
1. 申報條件
(1) 申報的國際標準是指由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和國際電信聯盟(ITU)制定的標準,以及 國際標準化組織確認并公布的其他國際組織制定的標準;申報的 國家(行業)標準是指由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政 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兩類標準文本的發布時間均為上一年度;
(2) 申報企業為集成電路產業鏈企業,企業位列標準文本 編制單位前三位(同一標準只獎補排序的一個企業)。
2. 申報材料
(1) 申報國際標準獎補的企業提供國際標準提案和國際標 準審定會會議紀要;
(2) 申報國家(行業)標準獎補的企業提供標準的立項文 件、發布公告(或備案文件)、標準正式文本;
(3) 申報企業名稱和標準文本編制企業名稱不一致的企業 提供注冊主管部門變更登記材料,并加蓋企業公章。
(四) 支持創新平臺建設一 集成電路公共服務平臺項目。
1. 申報條件
(1) 項目符合政策與規劃要求,經縣(區)級及以上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或認定,已實際建成并開展集成電路相關公共 服務;
(2) 申報單位具有共用平臺性,為集成電路企業提供公共 服務,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3) 項目實際購置關鍵研發設備及工具合計金額達到200 萬元及以上。
2. 申報材料
(1 )資金申請報告(主要包括:平臺建設情況及運行工作 報告、相關資質和服務業績等);
.(2)截至申報日的關鍵設備及工具清單、購置合同等;
(3) 項目建設相關批準文件及取得的相關資質證照;
(4) 服務業績材料等。
(五) 支持創新平臺建設——②國家“芯火”雙創基地(平臺) 項目。
1. 申報條件
(1) 批準的國家“芯火”雙創基地(平臺);
(2) 按照國家批準的創建方案開展建設,實施進度超過批 準方案的30%或者累計額不低于5000萬元,主體功能實際 建成并開展集成電路相關公共服務。
2. 申報材料
(1) 資金申請報告(主要包括:平臺建設情況及運行報告、 服務業績等);
(2) 截至申報日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
(3) 項目建設相關批準文件及取得的相關資質證照等;
(4) 服務業績材料等。
(六) 鼓勵知識產權創造——①自主集成電路設計軟件、仿 真軟件。
1. 申報條件
(1) 開發出集成電路設計軟件、仿真軟件產品,并擁有自 主知識產權;
(2) 軟件產品已用于集成電路研發、生產等環節,實現進 口替代。
2. 申報材料
(1) 資金申請報告(主要包括:申報單位基本情況、軟件
開發情況等); '
(2) 軟件產品的銷售合同、劃款憑證( 劃款憑證時間均需在申報時限內),或企業自身運用該產品 用于研發和生產的材料;
(3) 軟件著作權證書、發明專利證書等;
(4) 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材料等。
(七) 鼓勵知識產'權創造——②先進集成電路技術與創 新產品。
1. 申報條件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裝、測 試、裝備及材料等產業鏈企業;
(2) 上年度獲得授權發明專利不少于3件或其他類型授權 專利(含實用新型、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不少于 10件,且新產品實現銷售收入超過1000萬元。
2. 申報材料
(1) 資金申請報告(主要包括:申報單位基本情況,技術 與產品創新情況等);
(2) 授權專利清單及相關證書;
(3) 上年度在售集成電路相關新產品清單(含產品型號或
商品名、產品主要技術指標等),實現銷售收入清單、銷售合同 等。 -
關于2021年合肥市支持集成電路產業加快創新發展若干政策,在線為您服務!
需要咨詢的,請聯系專人代理指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