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恩凡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
認證資料 Certification 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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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系人:錢曉
- 所在行業:服務-其它服務-其它服務
- 經營模式:服務商
- 主營產品:專利代理,商標代理
- 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國信大廈11樓
- 供應產品:1
池州市高新技術企業2021年申報條件、材料
發布時間:2021-07-132021年池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已經開始,本次池州市企業申報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申報材料是什么? 池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條件: (一)在我省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 (二)2018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包括已更名的企業),今年高企資格有效期滿,需重新提出認定申請。 (三)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 池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注意事項: (一)申報企業。申報企業須是法人企業,所提供的財務報表不應含下屬法人企業的合并報表,其他資 料也不含下屬法人企業的相關材料。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在申報范圍內。 (二)知識產權。企業申報的知識產權權屬人須為申報企業。企業通過受讓、受贈、并購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須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 明,其有效期須覆蓋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且須詳述與企業研發、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聯性。在高企有效期內,企業申報所使用的知識產權須保持有效且不發生所有權變更。 (三)研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企業所申報的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技術領域須對應到《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的z后一級目錄,并在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中說明。 (四)中介機構。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須嚴格按照《認定辦法》規定的相關財務指標,據實出具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對企業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及相關編制說明發表明確的意見,并須在“省系統”登錄上傳符合《工作指引》中相關規定的證 明材料掃描件和中介機構承諾書。中介機構不符合《工作指引》規定條件的,其出具的專項審計或鑒定報告在認定過程中將不予采信。 (五)申報材料。“科技部服務平臺”和“省系統”上信息須與紙質材料信息一致。上傳的證 明材料采用PDF格式,內容清晰完整,在系統指 定位置對應上傳,請勿橫置或倒置,確保能順利打開,實現正常網評。認定申請書須通過“科技部服務平臺”打印,條形碼完整;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和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須由中介機構加蓋騎縫章或每頁蓋章;紙質材料須標注頁碼,書脊注明企業名稱。